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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睢宁县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行睢宁县支行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1、项目概况:为满足睢宁县支行员工用餐需求,拟采购食堂餐饮服务。本部早餐约30人用餐,午餐约70人用餐,晚餐约20人用餐;四家乡镇网点午餐约30人用餐,共计需要配备6人。早餐时间为7:00-8:20;午餐时间为12:00-13:00,晚餐时间为17:30-18:30,餐前做好各项服务准备工作,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负责食材的采购及食材加工、服务等。供应商应高质量地完成接待餐服务,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人员支持。采购人提出的一切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服务期限为两年。
2、项目内容及预算: 为满足睢宁县支行员工用餐需求,拟采购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需提供睢宁县支行员工用餐,其中,网点员工用餐需由供应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各网点指定地点。本项目预算38.544万元。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上选择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20年9月以来)承接的江苏省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合同。(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
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遣人员身份证及餐饮行业健康证,证件均为有效期内,其中厨师、面点师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须提供相关证件及承诺函)
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被招标人评定为E级,或纳入招标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4.投标人近5年(2018年9月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5.投标人近5年(2018年9月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公司、关联公司)在邮政集团内企业的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2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领取参加。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所有的附件可在网页首页查看)
4.3 招标文件费用:(“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购买文件”。)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2)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项目简称”);
4)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文件即参加成功。
本项目相关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1份(文本为可编辑word,word中可以插入不可编辑的图片等,电子件无需签章,以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不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叁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投标保证金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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