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近日,上海市应急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上海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2019年将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生产、火灾高危单位等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
此前中央已明确提出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上海市本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被认为是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必要之举,可大力提升城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规定,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延迟续保、退保。发生导致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下一年度保险费率直接上浮至基准费率的130%。从业人员和第三者死亡的赔偿限额每人最低为60万元。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在责任明确的情况下,保险机构应就已确定损失先行赔付。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