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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等活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其雇员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组织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产生的抢险救援费用,保险人根据签订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以上保险责任具体以《河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2013版描述为准)
投保资料2(一)《初步设计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或《标准化报告》的其中之一;(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四)企业人员清单。索赔单证
(一)保险单正本复印件;(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写的索赔申请书;(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四)死亡和伤残人员名单;(五)受害人伤残的,应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书;受害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宣告死亡的还需提供法院宣布死亡的证明;(六)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的,应提供判决文书;(七)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八)抢险救援费用的相关凭证;(九)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资料;(十)其他不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十一)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损失;(十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十三)精神损害赔偿;(十四)间接损失;(十五)法律服务费用、事故鉴定费用、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以及雇员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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