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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中国鲁菜之都”品牌建设,促进全市餐饮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餐饮业在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推动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推动“中国鲁菜之都”品牌建设为契机,以传承弘扬和创新转型为动力,全面推进餐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服务需求,为把烟台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通过做优做强鲁菜品牌,引导餐饮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餐饮业向大众化、特色化、信息化、品牌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到2020年,全市年营业额过1亿元的餐饮龙头企业达到10家、过5亿元的达到2家,特色鲜明的美食文化街区达到20条,早餐标准化门店达到500家以上,培育一批体现鲁菜传承的名店、名师、名菜,基本形成以品牌餐饮为主导、鲁菜美食为特色、多业态协调并举的餐饮业发展格局。全市餐饮零售额达到405亿元,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比2016年提高3.9个百分点。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本着特色突出、便民高效、绿色环保的原则,分别编制市及县市区餐饮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在总体布局上,整合打造以市区为龙头,以莱州市和蓬莱市为侧翼的辐射带动全市的餐饮产业发展示范区。统筹城乡规划布局。在城市集中规划打造商务餐饮、休闲餐饮和社区餐饮,按照“一区一亮点、一区一特色”要求规划建设具有烟台特色的餐饮美食街区,引导带动餐饮业聚集发展。在乡村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发展集生态、休闲、娱乐、农家美食于一体的“农家乐”“渔家乐”等休闲旅游餐饮。抓好网点规划布局,在合理布设餐馆酒楼、宾馆餐饮、鲁菜名店、西餐等中高端餐饮的同时,积极布局鲁菜大排档、时尚快餐店、海鲜火锅店、社区小吃店等大众化餐饮网点,构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集散适度的餐饮服务网络,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餐饮品牌战略工程。出台餐饮龙头企业认定办法,认定一批市级餐饮业发展示范企业,充分发挥其在满足需求、开拓市场、创新菜品、培养人才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品牌餐饮企业通过直营连锁、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等多种形式膨胀规模加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集团并申报上市。引导传统餐饮企业按照新型流通业态需求改造提升,推广连锁经营、网络营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引进国内外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和管理公司,积极发展餐饮管理咨询机构,带动提升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培育蓝白、百纳餐饮等20家地方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的品牌企业。促进餐饮产业化发展。鼓励餐饮企业以产业化为方向,加快建设绿色、生态餐饮原辅料基地,培育集种养加工、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于一体的餐饮企业集团。引导餐饮企业与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等开展农餐对接,控制食品安全源头,降低采购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
(三)着力弘扬鲁菜品牌。开展鲁菜品牌认定。成立鲁菜认定专家委员会,评选认定一批体现鲁菜特色、深受消费者青睐的鲁菜名菜、名师、名店,支持制作鲁菜名菜的厨师、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传承创新鲁菜。加强鲁菜的搜集、挖掘和整理,引导鲁菜“老字号”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创新经营机制和营销方式,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餐饮企业设立新菜研发机构,提升菜肴品味,体现鲁菜传承,满足消费需求。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餐饮企业在国内外设立餐饮网点,开展鲁菜展示、品鉴等营销推广活动,着力扩大鲁菜市场份额。支持鲁菜原辅料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宣传推介我市鲁菜原辅料产品。加强与省、市国际友好城市和国内外餐饮界的交流合作,策划组织相关活动推动鲁菜之都建设。加强文化传承推广。创刊发行《中国鲁菜之都》杂志,整理出版《烟台饮食文化史》《鲁菜名菜大典》等文献,充分发挥烟台鲁菜文化博物馆、中华鲁菜博物馆等平台作用,培育办好中国鲁菜文化节、“中国(烟台)国际美食节”等节庆活动,广泛运用电视、网络、APP等宣传推广鲁菜美食文化,不断提升“中国鲁菜之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事侨务办,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
(四)创新发展多元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发展。鼓励餐饮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餐饮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线上推动实体店与互联网、移动通信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合作,发展在线预订、营销、团购、外卖、餐厅索引和评价服务等,开发移动支付功能;线下推动与快递公司合作,完善售后在线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网络化。推动餐饮食品(材)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开展进口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发、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食品(材)进口平台。推动商旅文化融合发展。依托烟台旅游资源发展特色餐饮,统筹推进餐饮配套与商业设施配套、旅游景点打造,开发美食之旅专线或将餐饮作为旅游线路产品重要内容,大力发展休闲餐饮,推进主题美食文化区建设。编制烟台美食网络地图,将烟台美食与区域内标志性建筑、著名景点、街区融于一体,直观展现烟台商旅美食文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
(五)优化提升大众餐饮。丰富完善大众餐饮。引导高端餐饮企业主动迎合大众化市场需求,优先供应大众化餐饮产品,提供平价特色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商圈建设餐饮网点,推动餐饮服务便利化发展。支持餐饮企业加大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的建设改造力度,增强大众化餐饮食品的研发、加工及质量控制保障能力,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配送服务,大力发展餐饮外卖和就近送餐服务,鼓励承接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外包业务。加强对不同业态中小餐饮企业的指导和保护,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早餐示范工程”。加大固定门店和移动车(亭)等早餐网店布设力度,增加花色品种,完善实施条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便利化消费的早餐供应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六)规范餐饮行业发展。完善标准体系。鼓励品牌餐饮企业制定烹饪技术规范、岗位操作规程、菜品标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和社会机构从规范企业主体、从业人员和行业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餐饮服务标准和鲁菜标准,推动尽早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规范)互相衔接配套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规范市场秩序。认真贯彻食品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及非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倡导节约型餐饮,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大餐厨废弃物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力度,大力发展环保型绿色餐饮消费。开展餐饮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加快建立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促进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国鲁菜之都”品牌建设和餐饮业发展作为惠民生、扩消费、促转调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餐饮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产业发展方向、政策制定实施、重大项目引进等方面的统筹和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餐饮业发展。市级财政对“中国鲁菜之都”品牌建设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扶持餐饮业发展,引导各金融机构采用有形资产抵押、知识产权和经营权质押、融资性担保等多种方式,对企业改造经营设施、开设网点、购买生产设备、建设配送中心等提供信贷支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餐饮企业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年度供地计划,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以及餐饮企业用水、用电与工业企业同价政策。对已缴纳污水处理费且污水进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网的餐饮企业,不再另征排污费。对已经按有关要求参加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在市内餐饮企业流动工作的从业人员,无需重复参加培训。简化餐饮企业灯饰、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合理放宽餐饮企业广告设置规定。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对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山东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采取保持原有风貌、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的方式,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餐饮企业配送、送货车辆,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车种等方式给予通行便利,积极帮助餐饮场所缓解消费者“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四)强化人才支撑。积极开展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大力发展烹饪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餐饮企业培养人才,鼓励企业引进餐饮业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餐饮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健全规范劳动合同,稳定职工队伍。开展餐饮业优秀人才技能竞赛,选拔一批优秀经理、烹饪大师和服务明星,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增强我市餐饮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
(五)加强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技术交流、理论研讨、宣传推广、展会节庆、技能竞赛等活动。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研究,及时掌握餐饮业发展动态,积极向各级有关部门建言献策和反映企业诉求,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培训、协调等服务,指导会员企业提高经营服务水平。要指导餐饮企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经营,有序竞争,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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